中药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从2019年11月于濮阳开始试点,到2021年12月27日湖北联盟正式公布集采中标结果,再到2022年1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中将“中成药集采”列为年度重点项目。
近日广东联盟集采正式启动,中成药集采已然成为影响中医药行业发展的一个大事件。
中药集中带量采购的试点路径:从点到面,逐步扩大
2020年6月8日,浙江金华发布《金华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委员会关于开展金华市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的公告》,对180个中成药(含33个低价药)按不超过上年度使用量、列入监控目录的中成药按不超过上年度使用量的80%开展带量集采,并明确要求降价幅度独家最高限价上降价幅度不低于20%,非独家不低于10%。同年6月24日,正式发布中标结果,共有39个中成药成功中标,中选率21.7%。
2019年11月29日,濮阳市率先发布《2019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对包含清开灵、银杏叶等多种中成药的200种药品展开带量采购。2020年6月29日,发布《关于执行濮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相较于基准价,全部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为19.49%,中成药的集采降价数据未公布。
2020年10月15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2020年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青药采联办〔2020〕5号),正式公布了中成药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结果。本次集采以全省各医药机构上报总采购数量的70%做为年度约定采购量,周期两年,根据报价结果分为“带量采购”和“不带量限价挂网”。血栓通注射液及血塞通分散片为“带量采购”,而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及注射用多酚酸盐等品种为“不带量限价挂网”。
2021年9月25日,湖北省发布了《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正式宣布19省中成药省际联盟的开始启动。同年12月27日该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采购目录中17个产品组182个产品参与报价,涉及157家中药企业和2.4万家医疗机构。最终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率达62%,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四川森科银杏叶片)。从数据看,降价幅度与前6次国采平均降幅相当,但中选率较低(但明显高于前期的省市试点)。
2021年12月2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标志着覆盖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6省的又一次省际联盟集采项目正式启动。12月25日,关于本次集采的方案培训顺利完成,预计短暂的春节之后,本次集采将进入操作阶段。广东联盟方案与湖北方案大致相似,但在产品分组、产品阶梯报价以及竞价规则等方面又有众多创新。
2021年12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中药(材)合量工作的通知》,2020年7月山东省医保局发起建立了由十二省组成的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并搭建了省际中药(材)联盟互联网交易平台,2021年12月12日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与三明采购联盟合并成立全国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由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涉及的省份包括山东、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共12省。首次合量的品种包括180种中成药及190种中药饮片。通知中仅提及合量议价,但在目前的环境下,高度重合的产品名单,类似的报量,还是会让人浮想联翩。
由以上的几个试点案例及通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中成药集采的演化轨迹,逐渐从市级试点,到省级试点,最后推出涵盖几乎整个中国的多个省际联盟集采。同时,对于方案中的采购量、产品分组、企业报价、竞价谈判、分量再到最后的确认采购量,已经完成了方案的整体性设计与试点,可以预计,在几大联盟的中成药集采达成若干个评估周期后,国家级的集采将会进入实操阶段。
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从探索逐步“全方位推进”
2020年7月15日-16日,国家医保局有关司局召开座谈会,就生物制品(含胰岛素)和中成药集中采购工作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的采购政策,推进采购方式改革。
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明确提出,“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为中成药集中采购奠定了工作的基本原则。
2021年6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26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21〕28号)中明确提出: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完善中成药及配方颗粒质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从价高量大的品种入手,科学稳妥推进中成药及配方颗粒集中采购改革。(尤其注意:配方颗粒集采正式提出,且在2021年4月,NMPA批准颁布了第一批160种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
2022年1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医保工作的重点之一,是不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采,力争年内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总数累计达到350个以上,扎实开展脊柱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推动地方积极开展药耗集采,提升医药价格治理能力,实现在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全方位推进集采的格局,进一步压缩带金销售空间。
从以上文件的核心描述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从国家层面提出探索中成药集采的指导意见,到医疗保障局明确开展中成药、及配方颗粒集中采购改革,再到将本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国家级的中药集采已经正式提上日程。
结束语
从既往的集采试点方案看,中成药集采选择的重点条件是国家医保目录内、临床必须、用药量大、金额高的品种。由于中成药不存在药物的一致性评价;且中成药的原料还存在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地方及企业标准等不同层次;组方复杂多变,存在同方异名、同名异方;即便是处方完全相同,不同的企业之间,可能还存在工艺的截然不同;即便是同样质量标准的原料,又受到饮片价格的影响,成本会存在极大的变数……以上种种,导致中成药带量集中采购工作充满挑战。
2021版医保目录2860种,中成药1374种,医院常用的中成药品种在300-500种左右。对于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估计至多1-2年之后,相关中药企业将面临国家层面的带量集中采购,诸如是否参与、如何理性报价、中标后如何开展营销工作等问题将成为一次大考。